
※請同學攜帶學生證或有照片之證件,以供監考人員驗證考生身分。
※請準時出席考試。
※考試時間120分鐘,遲到20分鐘不得入場、30分鐘內不得離場。
※若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出席考試,請於12/08(一) 17:00前請假,經授課老師同意者方安排補考。
※不可抗力因素包括: 衝堂、病假和喪假等,皆須檢附證明。
※請同學於原校區考試(旗津校區除外),如有需更換校區,請於12/08(一) 17:00前來信告知。
※信件主旨:課程名稱 實體期末考校區更換+學校+姓名+學號
※P.S.旗津校區同學請至楠梓校區考試